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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深圳市宝安区自行车运动协会财务管理制度
 

为加强深圳市宝安区自行车运动协会的财务管理,保障资金的使用安全和效益,促进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,根据国家法律、法规和《事业单位财务规则》、《事业单位会计制度》的有关规定,结合本会章程和实际情况,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一般原则

(一)专项核算的原则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设置会计科目、复式记帐,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帐簿,编制财务会计报表,会计实行电算化管理。
(二)公开透明的原则。体育总会财务每半年将资金的使用情况向会长及常务理事会汇报。财务帐目应接受审计部门和体育局的检查、审计和监督。

二、资金收入

(一)会费;  
(二)捐赠;
(三)企业赞助;
(四)政府资助;
(五)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;
(六)利息;
(七)其他合法收入。

三、资金收入管理

(一)凡收到会员会费,必须开具《广东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收据》给会员。
(二)凡收到社会各界捐赠的款(物),必须开具《广东省接受社会捐赠专用收据》给捐赠单位或个人。
(三)款项按规定存入银行专户,专款专用。
(四)建立财务档案,永久保管。

四、资金支出管理

(一)日常公用和项目支出的审批权限1,000元(含本数)以下由秘书长审批;2,000元以上至5,000元(含本数)以下由主持工作的常务副会长审批;5,000元以上至10,000元(含本数)以下由会长审批;10,000元以上至30,000元以下(含本数)由会长办公会审批;30,000元以上由常务理事会审批。
(二)会员活动经费的审批权限5万元(含本数)以下由主持工作的体育总会副会长审批;5万元以上由体育总会会长审批。

五、票据管理
(一)银行支票的管理

1.出纳向开户银行购入转帐支票和现金支票必需妥善保管,并作好辅助记录,将使用支票的号码登记在辅助帐本上,以便备查。
2.现金支票只限于出纳领用备用金、发放工资、奖金、劳务、酬金以及交纳房租水电管理费等日常使用,其他一律不得领用现金支票。
3.严格执行财务制度,遵守票据管理办法,不得填开空头支票。

(二)收据管理

1.会计领购《广东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收据》必须做好连号登记,专柜妥善保管。财务应建立收据领、销、存登记簿,收据存根按规定交区体育总会审验后,按会计档案规定管理,不得随意销毁。
2.各联络点及有关工作人员领用收据应与会计办理领用手续,用完后凭存根联与会计办理核销。

六、财产物资管理
本会的财产分为固定资产、低值易耗品两大类。

(一)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、专用设备、一般设备、文物和陈列品、图书和其它固定资产。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(含本数)、使用期在一年以上的物品列为固定资产。
(二)低值易耗品:指达不到固定资产条件、使用期限较短、更换比较频繁的物品。

上述两类财产由秘书长建立财产帐册,财务建立总帐定期进行盘点,核对帐实是否相符,盘盈、盘亏必须查明原因,按《深圳市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定》报有关部门审批后作出相应处理。
七、本会可根据实际情况,对本制度进行补充和修改。
八、本制度末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财务制度执行。
九、本制度由2009年  月  日第  届理事会全体会议通过执行。



会费的征收和标准

一、个人会员

  1. 个人会员会费,每年征收一次,收费标准为人民币60元。

  2. 会费用途:制作有磁条的会员卡一张;协会会服T恤一件;会员手册一本;会员登记表一份;等等;

  3. 服务简述:享受会员手册涵盖的所有服务(详见本手册第四章“关于会员”);免费参加协会所有组织的骑行活动(AA制费用除外);在协会会员单位店面(或销售部门)消费,享受打折优惠;免费技术咨询;接受专业教练培训;等等;

二、团体会员

1、常务主席单位   
2、主席单位       
3、常务理事单位   
4、理事单位       
5、俱乐部会员     
6、普通团体会员   
(团体会员章位会费没有固定的标准,我们希望团体会员单位结合实际情况,给予资金上的赞助支持,我们会对已交费每家会员单位所享受的权利及服务,在签署团体会员表附件公里布。以上会费均为每年度征收一次)
7、会费用途:协助企业组织筹办自行车赛;协助企业做品牌推广;企业联谊;自行车培训;协会日常管理费用;企业间交流访问;企业文化推广;协会广宣;车友活动;俱乐部交流联谊;网站及协会相关平台为企业做广宣,等等;
8、服务简述:协调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;强强联合、优势互补,把企业和品牌的推广,与自行车运动和全民健身结合起来;利用协会和政府的平台,最大限度的为企业做广宣;加强企业和媒体的合作,做到低支出高回报。

以上标准有协会理事会协商制定,并报宝安区体育局、体育总会审批备案!
(具体单位可根据情况稍作调整)



会费的使用规定

第一章  总则

第一条   为合理收取会员会费,加强对会费的使用和管理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   会员会费是指:本会在国家法规、政策许可的范围内,依据本会章程的规定收取的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的款额(以下简称会费)。
第三条   收取的会费坚持取之有度,用之得当的原则。
第四条   会费的标准,根据有关规定和为会员提供服务的合理开支需要,结合会员的受益程度制定,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。
第五条   会员交纳会费时,可以现金或支票形式直接交纳或汇入本协会帐号。
第六条   本会在收到会员交纳的会费后,将及时开具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刷的“社会团体会费收据”。

第二章  会费的管理和使用

第九条    加强会费收取管理,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。
第十条    会费用途如下:

1、本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、社保和办公经费。
2、本协会免费为会员提供的内部发行资料、刊物及通讯录。
3、本会会员代表大会、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等各种会议的经费。
4、网站的管理维护,协会广宣等;
5、自行车活动和比赛的组织策划、实施;
6、会员活动、服装、会员卡的制作。单位会员牌匾的制作;
7、其它围绕本会宗旨开展的业务活动。

第三章 会费的监督

第十一条   本会每年向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公布一次会费收支情况。
第十二条   每年按时进行年检,接受社团登记部门的监督,并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和社团登记部门的检查。
第十三条   本办法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生效,并报深圳市宝安区体育局审批,呈深圳市宝安区民政局备案。

 



协会帐户资料

对公帐号名称:深圳市宝安区自行车运动协会
对公开户银行:中国光大银行深圳龙华支行
帐号:7819 0188 0000 3953 6
对私账号名称:戴立敢
开户银行:中国光大银行深圳龙华支行
账号:6226 6704 0005 2895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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